【公告】國家交響樂團聲明
國家交響樂團(下稱本樂團)茲就「每年度演出曲目套數及場數」說明如下:
一、本樂團每年度演出節目場次、推廣活動辦理場次及參與人次等營運成果, 均明列於「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年度報告」中,屬公開資訊,供各界賢達參閱指教。本樂團每年度演出節目除樂季節目外,尚有邀演節目、巡迴演出節目、免費推廣節目等多元類型。又,節目規劃亦因時、因地制宜,除大型管絃樂節目、室內樂節目外,亦有講座式音樂會、跨域合作製作、大型歌劇與推廣節目等多元類型之演出。因此,年度節目演出場次之計數來源,為綜合以上各類型節目之結果。
二、承上,本樂團亦長期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轄下場館發展多元合作模式,自三館齊備共同投入營運後,本樂團在以往「樂季主辦節目」外另增加「場館合作或邀演節目」。此外,本樂團每年皆有安排國際巡演節目,以「Taiwan Philharmonic」之名,與世界樂壇交流,連結國際網絡,確保樂團運營能與時俱進,並且保持高度活性及彈性。以2023年演出場次為例,該年演出大型管絃樂節目51場次、室內樂及講座音樂會50場次外,尚有節慶性節目及教育推廣節目等多元型態演出場次,故該年度演出總場次為101場,並載明於「國家表演藝術中心2023年度報告」第136~153頁中。2024年演出場次,截至今統計,大型管絃樂節目預計59場次、室內樂及講座音樂會預計35場次,以及節慶性節目、教育推廣節目等多元型態演出場次等,至年底估計出總場次為94場。本樂團之年度演出情形,除2020年以來受COVID-19疫情影響顯著外,每年演出總場次平均數約80逾場,本樂團不輟於提升演出動能,累積豐厚的藝術能量與實力。因本樂團每年度演出節目類型多元,故販售之套票場次,並非年度全部演出之節目場次,而部分人士於網路社群誤以本樂團套票場次等於實際音樂會數量並據以指稱樂團失職,顯非事實,本樂團嚴正表達遺憾。
三、本樂團以「為民眾呈現美好樂音」為首重要務,歷任音樂總監、藝術顧問及駐團音樂家無不以此與團員共勉,故每年度皆規劃數場室內樂節目。室內樂乃是合奏的基礎,更是需要頂尖技巧的演出類型,每位演出者都可藉此機會成為最好的獨奏家,同時又能與不同樂器或聲部緊密協作。如此安排,並未減少大型管絃樂節目演出場數,若與歷年相較,並未特別減少;而是僅針對「室內樂節目」進行加強規劃,砥礪各聲部團員之演奏水準及合作默契,以期透過「高強度」的合作,來雙向提升國內演出者及聽眾之層次。同時,藉由「室內樂」編制精緻化、曲目個性化、近距離節目等特性,使觀眾更深入認識個別樂器,乃至於個別團員之演奏特性,並藉此向觀眾介紹不同於經典管絃樂曲之「遺珠」。2024/2025樂季室內樂節目延續以團員為主體,從成員、主題、曲目皆由團員提案策劃,別具巧思又能展現有別於「大編制」外的個人技巧及演繹思維,藉由室內樂編制之彈性與多元,持續為表演藝術現場保有動能。
本樂團作為「國家樂團」,以音樂專業,透過多元形式之節目與各地民眾共享音樂之美,責無旁貸,卅餘年來始終不輟。未來亦將持續以感動普世之樂音與世界溝通,積極發揮平台效益,深化在地社會連結,促進大眾文化近用。
國家交響樂團 謹致
2024年11月28日